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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查洗錢案傳3歲女說明? 陳致中不滿 [打印本頁]

作者: 用心作主    時間: 2010-10-8 05:53 PM     標題: 查洗錢案傳3歲女說明? 陳致中不滿

本帖最後由 用心作主 於 2010-10-13 06:50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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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傳出要傳喚陳致中年僅3歲的女兒陳潔歆說明,陳致中聽到消息後,相當不滿。

高市議員參選人陳致中:「案由不詳,就是發給我的女兒,這個3歲小孩,特別寫說『本署因上開案件,認有請台端來本署說明之必要』,這點我就沒辦法理解,一個3歲的小孩才這麼小,你要請她到檢察官的面前,是要怎麼來跟她問事情。」
根據陳致中出示的通知書,上頭署名是要給陳潔歆,案由不詳,請她於10月14日下午3點,到特偵組來進行說明,身為父親,陳致中不懂為何要傳喚一個3歲小孩;另外,通知書裡也提到,要請陳潔歆到特偵組領取一份美方的資料,至於內容物為何?陳致中則不願說明。


     更新日期:2010/10/09 04:11

特偵組︰只是通知陳家 不是傳票


前總統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昨天指收到特偵組要求其三歲女兒到案說明的傳票(左圖,記者郭芳綺攝),痛批「欺人太甚」、「太過分」,他不敢置信政治追殺到這種地步。對此,特偵組表示,有發出「通知」給陳致中一家三人,但目的是請他們來領取美國司法部請求代轉給陳家的訴訟文件,特偵組並未將他女兒列為刑事被告。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昨天聞訊,立即要求法務部說明,法務部回應「只是代轉美國司法部之司法互助請求書,非刑事傳票,因承辦同仁以通知單制式格式寄發,未依實事做更改而造成不必要之誤解」。

管碧玲指出,該通知書上書記官及檢察官所蓋之印章,清楚顯示為「傳票專用」,應到處所也明載「偵查庭卅詢問室」,況且主旨第一項就寫「請台端來署說明」,絕無可能是法務部說的「一般通知單」。

綠委︰根本非通知單 黃世銘要道歉

管碧玲痛批法務部嚴重說謊,該通知書分明就是傳喚的偵查庭通知單,若連嚴肅的約談傳票都會發生如法務部所稱的錯誤,特偵組解散算了!

她表示,無法容許特偵組如此離譜作為,檢察總長黃世銘必須為此事道歉,並追究原因到底。

陳致中說,四日收到地檢署傳單,收件人姓名竟是他女兒,傳喚她十四日下午三時到台北特偵組偵查庭詢問室說明案情,傳喚三歲小孩已經很離譜,案號竟還是「案由不詳」,如果沒有案由,是要帶他女兒去檢察官哪裡說什麼?他並引用台語俗諺「人抓屋拆,雞、鳥都抓光光」痛陳司法趕盡殺絕。

特偵組主任陳宏達昨天則強調,美方請求我方代為送達以陳致中及妻子黃睿靚與女兒為受送達人,針對維吉尼亞州及紐約州兩處房產之「沒收訴訟通知書」及「對物之訴沒收告訴狀」。

陳宏達指出,檢察官是發出「通知」,並非「傳票」,通知書上的主旨也特別寫明,是要他們來「本組領取美方資料」,並非要陳致中女兒來應訊,陳致中是其監護人,依法可以代領,而陳致中日前也已來電,指無暇北上收受上開文件,應該早已了解全部實況。
===============================================
特偵組,我支持你辦下去
但是特偵組的通知錯誤在先,還是請你們改變一下吧

另外,選擇性忽略並不是當天只看第一篇新聞就發言的人
而是"當天"新聞,資料就這樣,我們也只能用現有的來做評論,並不是刻意去要忽略(要訂正我樂意)

作者: joshau    時間: 2010-10-8 05:59 PM

或許是查到她女兒帳戶吧!扁家人真可悲 不管老的小的都要用
他應該想想為何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而不是要討取同情
這種根本可恥  做賊的喊為什麼抓我
作者: 天堂學校    時間: 2010-10-8 06:02 PM

回復 2# joshau


    看到閣下留言,才真的可悲..

叫一個三歲小孩,能說什麼???你家若有三歲小孩,會如何說明???
作者: 用心作主    時間: 2010-10-8 06:09 PM

回復  joshau


    看到閣下留言,才真的可悲..

叫一個三歲小孩,能說什麼???你家若有三歲小孩,會如何 ...
天堂學校 發表於 2010-10-8 06:02 PM

可能2樓的還以為是"叫陳致中說明,陳致中不肯吧"......
不然看到他的回復,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說= =
作者: joshau    時間: 2010-10-8 06:12 PM

回復 3# 天堂學校


你不就不懂國字了?我說的意思你一點都不懂
他今天不做這種事!誰還會要她女兒上法院?
有因必有果  法官是無腦  但是不要以為裝可憐 就想博取同情  這就是可恥
作者: 25852152    時間: 2010-10-8 06:23 PM

我很討厭這家人
但是犯錯是大人
跟小孩子無關
這樣會給小孩子留下恐怖陰影
作者: 天堂學校    時間: 2010-10-8 06:26 PM

回復 5# joshau


    一個只有深色系的人...全世界還找不到一個找三歲娃出來說明??
作者: tw299916    時間: 2010-10-8 06:27 PM

或許是查到她女兒帳戶吧!扁家人真可悲 不管老的小的都要用
他應該想想為何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而不是要討取同 ...
joshau 發表於 2010-10-8 05:59 PM


小孩根本在法律上沒有證據力好嗎
請放下對扁家人的成見
台灣哪個案子傳過3歲小朋友說明過
這根本只是想造成扁家人的壓力而已好嗎

什麼叫做...他今天不做這種事!誰還會要她女兒上法院?
沒聽過罪不及妻女嗎,還是一個三歲的女兒
傳她去可以幹嘛你告訴我啊
作者: 0980567325    時間: 2010-10-8 06: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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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9402059    時間: 2010-10-8 06:40 PM

這法官
真是太厲害了太聰明了
小孩子的確不會說謊
大人都會說謊
所以法官傳小孩子是對的
作者: rong888    時間: 2010-10-8 06:51 PM

該查的還是要查
但叫一個三歲小女孩說明
是不是智障過了頭了
作者: yaha991    時間: 2010-10-8 06:54 PM

本帖最後由 yaha991 於 2010-10-8 06:56 PM 編輯

台語的那句  騙三歲小孩
作者: zhe6413    時間: 2010-10-8 07:46 PM

難道檢察官會不知道三歲小孩問不出甚麼東西嗎? 還是檢察官的能力也一樣停留在三歲?
這樣的政治操作太過明顯了吧!
作者: ichirokonno    時間: 2010-10-8 07: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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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ogo    時間: 2010-10-8 07:52 PM

回復 2# joshau


    看你的言論才叫可恥
我固然討厭扁家
但是 法院叫一個三歲小孩 表達能力不足已採證的小孩
去法院 請問他是要問啥?
你三歲的時候在幹嘛
看來 你現在眼裡只有顏色已沒有是非
作者: kate96    時間: 2010-10-8 07:52 PM

連三歲小孩也知道的事.....
我真想知道是什麼事........
作者: roy06062929    時間: 2010-10-8 07:57 PM

真是悲哀 繼性侵女童案法官認為女孩有足夠的表達能力可以硬坳"違反其意願"的離譜判決之後
又搞了一個傳喚3歲小孩的離譜程序 小孩連是非黑白都還不夠能力判斷 要做啥證?
作者: f29661823    時間: 2010-10-8 08:47 PM

因該是陳志中女兒的戶頭也在洗錢案裡吧.....
所以不可避免的要傳喚=.="
至於說不說的出啥~那就無關緊要的吧.........
作者: 白蓮梵天    時間: 2010-10-8 08:56 PM


真是羨慕呆
有哪些人可以有老爸在美國幫他開戶存錢的
真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
作者: 亞爾德那達斯    時間: 2010-10-8 08:56 PM

又是一個天兵法官
大人犯錯就去找大人,不要把小孩捲進來
作者: po1533    時間: 2010-10-8 08:57 PM

天真小孩子的確不會說謊
所以法官傳小孩子是對的
作者: j212112012    時間: 2010-10-8 08: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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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19871028    時間: 2010-10-8 09:04 PM

誰有問題就抓誰嘛
不過也不要開這種笑話
那以後該不會連嬰兒也該出個庭之類的
作者: axe5630    時間: 2010-10-8 09:10 PM

回復 23# p19871028

好像發生過嬰兒身分證字號或什麼的...被冒用,列為被告傳喚耶,應該是標準程序吧;不過陳家這次好像真的是烏龍。
作者: 038339997    時間: 2010-10-8 09: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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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iping123    時間: 2010-10-8 09:16 PM

為什麼不行
之前小女孩性侵案
都可以當判決依據了
難道換成阿扁家就可以耍特權嗎
作者: power01    時間: 2010-10-8 09:28 PM

三歲小孩有錯嗎?
台灣的司法是不是有問題啊@@
作者: c字鎖    時間: 2010-10-8 10: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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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evinogo    時間: 2010-10-8 10:19 PM

回復 26# yiping123


    請問 他是被告或者被害人嗎?
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說的性侵案 那個小孩是被加害者
理所當然他得出庭囉
那請問
這小孩知道什麼是戶頭嗎?
什麼是洗錢嗎?
別牽扯到扁家 就忘了是非
請好好看待
作者: poi9632582000    時間: 2010-10-8 10:1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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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bbie    時間: 2010-10-8 10:42 PM

陳致中痛批特偵組作法是要趕盡殺絕,特偵組則是發出書面聲明,承認的確是書記官在寫通知書時擺烏龍,絕對沒有把陳潔歆當作刑事被告,也沒有要求她來說明,只是因為美方請求台灣法務部,轉送美國維吉尼亞洲跟紐約州兩處房產,遭沒收訴訟通知書,而上面寫的受文者,也包括了陳潔歆的名字,才會發出這樣一張通知。

最主要還是要請陳致中來領取美方轉來的文件,內容是特偵組還強調,陳致中之前就知道通知書內容,還打電話說沒時間到台北領文件,如今卻拿著通知書,反打特偵組一巴掌。
---------------------------------------
幫你補下半部
這跟約談根本沒關係
只是通知陳致中美國房屋被沒收而已
我比較想知道美國要怎樣處裡"黃芳彥"
作者: zharde    時間: 2010-10-8 10:51 PM

本帖最後由 zharde 於 2010-10-8 11:00 PM 編輯

誰能排除陳致中把產業登記載他女兒明下的可能?如果事實如此,美國通知沒收該產業,公文到特偵組轉發給陳家,有何其怪?
陳致中自己心裡明白是怎麼回事,如果真的那麼冤枉大可以立刻去把通知領回來開記者會說說內容,看看是誰在搞鬼。究竟是有人要審訊小女孩,還是有人藏匿不法所得購置之產業在女兒名下被查封。
誰作孽,陳致中不說沒關係,但是身為行政機關有嚴正澄清的必要,讓社會看看是陳致中鬼扯還是特偵組心存邪惡,真相只有一個。
當新聞讓陳致中叫囂,特偵組卻沒有人出面,這是司法的怯懦,也是面對犯罪者的退讓。當這樣的情形被有惡勢力者有效運用,不看清事實的人就會被*可憐小女孩*給誤導。
如果還有更多隱匿房產,當小女孩長大發現自己一輩子已不愁,她該感謝還是厭惡這個在新聞向司法叫陣的父親?對於三歲收到的第一張通知書又該喜三歲已有豐厚家產還是痛恨父親利用她隱匿犯罪所得?
能有這個機會,不是我輩普通人能有的際遇......
作者: yu-ren    時間: 2010-10-8 11:10 PM

或許是查到她女兒帳戶吧!扁家人真可悲 不管老的小的都要用
他應該想想為何會有這種事情發生 而不是要討取同情
這種根本可恥  做賊的喊為什麼抓我

台灣有哪件案子傳過3歲的小娃娃
3歲的小娃娃懂什麼
一人做事一人當
陳致中所犯的錯他自己負責就好
為什麼要牽連到懵懂無知的3歲
你能告訴我傳一個3歲的小娃娃能說明什麼
此事若發生在你身上,你又作何感想
閣下所言太過偏激太不厚道
作者: er22261291    時間: 2010-10-8 11:19 PM

太誇張了
乾脆傳喚扁家的螞蟻和蟑螂到案算了
作者: le7054    時間: 2010-10-8 11:27 PM

只能說這個法官真的沒常識就算了~還一點知識也沒有~
作者: axe5630    時間: 2010-10-8 11:28 PM

警方:傳喚小朋友 按程序作事

〔記者黃敦硯╱台北報導〕刑事警察局偵七隊表示,根據警方偵辦刑案的既有法定程序,一旦發現詐騙集團使用的銀行帳戶,勢必會傳喚這個戶頭所有人前來說明,若遇有年紀很小的小朋友,也要按照偵辦程序進行,以釐清相關案情。

刑事局偵七隊強調,在與當事人父母親連繫過程中,警方只是委婉說明請他們前來的理由,而這六位小朋友的家長均很配合的接受警方傳喚通知說明,警方更未曾出言恐嚇「不來就拘提」。

據悉,刑事局偵七隊二組是於今年七月間,偵辦一起基隆地區李姓電玩聞人遭刮刮樂詐騙集團詐騙五千餘萬元一案,警方當時逮獲一名邱姓車手,而為追查詐騙集團,警方根據所查獲的四十多個人頭帳戶做進一步的追查,結果發現有六個人頭帳戶是未成年小朋友所有,年紀從三歲到十四歲不等

刑事局偵七隊表示,雖然這六人都屬未成年,被詐騙集團冒用的可能性極高,但警方也不能完全排除家長把子女的戶頭賣給詐騙集團的可能,故基於釐清案情需要,於七月間發出傳喚通知書,傳喚六名小朋友到案,惟在通知書上載明,請小朋友的法定代理人陪同前往,而且在製作筆錄過中,警方也只有問大人,並沒有問小朋友。
作者: titanjoe    時間: 2010-10-8 11:30 PM

傳3歲小孩有意義嗎..
就算國外真的有他的銀行帳戶
也不可能是他自己辦的吧
想也知道是他的家人幫他辦的
搞不清楚這個舉動是真的有心要查還是故意找麻煩
平常一些國小五六年級 國中高中的話都不信的法官跟檢察官
這次還幹這種事情 會不會太超過了點
作者: acemo    時間: 2010-10-8 11:39 PM

滿門抄斬~才能符合   他們的標準吧~

一直覺得怪   明明是阿珍收錢   為什麼不是關她  卻要關阿扁~
為什麼  覺得阿扁有罪   卻蒐證了  兩年   也不判刑~  

就一直消費這件事情    就不能速審速結嗎~
不把扁放出來的理由更怪   要把海外的錢匯回來   才放扁
真的很像  綁架案   綁匪是政府   肉票是阿扁~
作者: 喬瑟    時間: 2010-10-8 11:5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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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喬瑟    時間: 2010-10-9 12: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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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喬瑟    時間: 2010-10-9 12: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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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喬瑟    時間: 2010-10-9 12:0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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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堂學校    時間: 2010-10-9 12:05 AM

台灣的司法,已經完了

只有對綠的,藍的...卻手下留情...
作者: 喬瑟    時間: 2010-10-9 12:0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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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o21114s    時間: 2010-10-9 12:06 AM

好笑,樓主沒貼下半段文章 結果一堆人不曉得砲什麼。

書記官 只不過弄錯  也要氣成這樣。

就算真的傳喚他女兒 也是請監護人代言而已。

真的看膩陳致中這個人了,做錯事還一直放話,真不要臉。
作者: j212112012    時間: 2010-10-9 12:0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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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chgod    時間: 2010-10-9 09:11 AM

有的人比較聰明會自行去蒐集資訊再發表言論,但有些人只會一昧地坦護貪腐陳家,台灣人真是太可悲了!
作者: 用心作主    時間: 2010-10-9 09:24 AM

好笑,樓主沒貼下半段文章 結果一堆人不曉得砲什麼。

書記官 只不過弄錯  也要氣成這樣。

就算真的傳 ...
jo21114s 發表於 2010-10-9 12:06 AM

文章內容就這樣而已,本人沒增加也沒有刻意去掉下半段文章
作者: redblood    時間: 2010-10-9 10:01 AM

三歲的小孩子
原來查錢的真的是腦袋有洞
幹嘛不問隻黑猩猩算了
智商差不多阿
作者: tuiokh    時間: 2010-10-9 10:14 AM

禍不及三代,大人的事情不應該扯到小孩身上。
我認為台灣司法和行政體系已經腐爛到不行了。
作者: bystar    時間: 2010-10-9 10:22 AM

回復 10# 49402059


    這也要小孩有說明能力~
沒有說明能力根本就無法說明阿~
作者: bystar    時間: 2010-10-9 10:32 AM

奇怪了~這陣子怎麼不見兒童福利聯盟跳出來~
最近兒童受害這麼多~
作者: style501    時間: 2010-10-9 10:37 AM

傳3歲小孩?台灣法官已經到不可言諭了喔~有錢判生就是了~法官大人你也該遭受天遣死刑算了
作者: hunrywu    時間: 2010-10-9 10:50 AM

好笑,樓主沒貼下半段文章 結果一堆人不曉得砲什麼。

書記官 只不過弄錯  也要氣成這樣。

就算真的傳 ...
jo21114s 發表於 2010-10-9 12:06 AM


這位
您的意思是"這只是個簡單的疏失"嗎????
作者: wood981030    時間: 2010-10-9 10: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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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鳥遊颯紗    時間: 2010-10-9 10:5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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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nese329    時間: 2010-10-9 11:15 AM

這已經無關政治了吧,3歲小孩連話都不太會說,我還看過5歲小孩都不會說話的,去那種地方根本會讓他有增長的陰影,法官腦袋裝豆腐還有洞?
作者: jo21114s    時間: 2010-10-9 12:15 PM

這位
您的意思是"這只是個簡單的疏失"嗎????
hunrywu 發表於 2010/10/9 10:50


疏失就疏失 沒什麼好解釋的

傳喚3歲小女孩 又偏偏是陳致中的女兒

這種事情想也知道會鬧大,除非幕後操作的人沒用腦想過,不然這只是自掘墳墓。
作者: xwin5733    時間: 2010-10-9 01:35 PM

回復 10# 49402059

看到你的回達 真是讓我覺得莫名其妙
3歲懂甚麼 他當然不會說謊欺騙 可是甚麼也不懂阿
也容易被法官威械誤導阿
光傳訊3歲小孩 就知道這法官頭腦有問題 根本不是要真正調查 是來亂七八招
作者: hinaxing127    時間: 2010-10-9 03:21 PM

政府有病...陳致中也差不多...
明知道踏入政商界...有事全家都被拖下水...
還在抱怨什麼鬼?
作者: eair    時間: 2010-10-9 09:02 PM

財產多到掛到女兒名下
事後出事怪誰?
作者: myooncho    時間: 2010-10-9 09:12 PM

經過這件事看的出來..馬政府的確是想對扁家抄家滅族....
真狠..三歲小孩能幹什麼...
令人反感...
作者: kj7922    時間: 2010-10-9 11:0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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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vin1206    時間: 2010-10-9 11:39 PM

抄家滅族吧
跟古代皇帝一樣
反正你阿公有事
全家包含長工~養的狗~都得死

皇上萬歲!!
作者: chienhen1022    時間: 2010-10-10 12:04 AM

要不要直接判滅九族比較快啊
作者: x00512002    時間: 2010-10-12 07:14 PM

小孩 能理解他的父母在做什麼嗎?
三歲耶
作者: milk1229    時間: 2010-10-12 07:18 PM

應該說陳XX他家自認全台灣的人都該知道他女兒叫啥
沒想到發文的人就是不知道此人是誰,按照一般程序發文
沒去先了解發文對像是幾歲。
試問有哪個檢調機關發文傳喚要傳喚的人
還會先去看他(她)幾歲,是不是到了可發文的年紀!
作者: kh41charlie    時間: 2010-10-12 07:23 PM

一定是有用到女兒名下的帳戶.不然為什麼檢調辦扁案.不去查老百姓的帳戶.偏偏就是查她女兒的.根本就是博取同情.最近還說恨台灣.我看根本就是台灣恨你吧.
作者: jegg54088    時間: 2010-10-12 08:01 PM

不是說有美國的
  報告等等  是他女兒的名子
  感覺被炒作了
作者: 21321321    時間: 2010-10-12 08:07 PM

說明之必要』,這點我就沒辦法理解,一個3歲的小孩才這麼小,你要請她到檢察官的面前,是要怎麼來跟她問事情。」
根據陳致中出示的通知書,上頭署名是要給陳潔歆,案由不詳,請她於10月14日下午3點,到特偵組來進行說明,身為父親,陳致中不懂為何要傳喚一個3歲小孩;另外,通知書裡也提到,要請陳潔歆到特偵組領取一份美方的資料,至於內容物為何?陳致中則不願說明。
作者: 小白狐狸    時間: 2010-10-12 08:0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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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3052    時間: 2010-10-12 08:19 PM

法官在想什麼...怎麼會傳喚3歲小孩
真是夠了= =難道要給她糖吃嗎
作者: 孤孤    時間: 2010-10-12 08: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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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fd9656    時間: 2010-10-12 08:42 PM

反正就很扯就對了  扁家洗錢   政府沒用
作者: 傑克斯馬吉斯    時間: 2010-10-12 08:56 PM

傳喚的檢察官有問題
最好三歲小孩的話能信拉
更何況根本沒證據能力
他來亂的歐
難怪陳致中會生氣
沒救了
查不到證據還拖這麼久
歹戲拖棚
一直說有證據
那證據就快送去給法官定罪阿
沒證據就不要浪費法律資源
最後變成媒體和政治上的鬥爭工具
這樣只會讓台灣更沉淪
讓國際看笑話
作者: id3n    時間: 2010-10-12 09:07 PM

那張傳單是轉自美國來的公文
他們在美國有資產是用他女兒名子
當然美國是要傳所有人。但是通常當事人沒有陳述事情狀況的時候
作者: a0930552209    時間: 2010-10-12 09:08 PM

3歲了會說話了..問起話來應該很有趣...
作者: cycycle1314    時間: 2010-10-12 09:10 PM

法官檢察官私底下應該是這樣
法官檢察官:該傳喚都傳過了...上面有交代抄家..小孩還沒傳過耶
作者: 9789780978    時間: 2010-10-12 09:13 PM

3歲小孩是不會說明錢如何來的
陳致中知道也不會說明的
扁家的人知道也不會說明的
反正就是你管我錢從哪裡來的
作者: 9789780978    時間: 2010-10-12 09:18 PM

3歲小孩是不會說明錢如何來的
陳致中知道也不會說明的
扁家的人知道也不會說明的
反正就是你管我錢從哪裡來的
作者: 903121    時間: 2010-10-12 09:2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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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n00497585    時間: 2010-10-12 09:36 PM

不是說有美國的
  報告等等  是他女兒的名子
  感覺被炒作了
jegg54088 發表於 2010-10-12 08:01 PM

繼續吵吧~綠營萬歲~版主萬歲~真相往往會被謠言所掩蓋
作者: wasipi1014    時間: 2010-10-12 09:37 PM

現在的法官..........無言了.....
作者: lordloki    時間: 2010-10-12 09:42 PM

或許是查到她女兒帳戶吧!
joshau 發表於 2010-10-8 05:59 PM

3、4樓的有選擇性忽略....
特偵組真可憐
連當事人的兒女
名字都要記
以後說不定還得記情婦的名字
不然跟元配搞混就糗了
作者: 絕逸紅塵    時間: 2010-10-12 09:46 PM

抄家滅族  超瘋了  神經病....
作者: kingaden1987    時間: 2010-10-12 09:47 PM

特偵組這是腦袋有洞在搞笑嗎

傳喚3歲小孩幹什麼
作者: kira741119    時間: 2010-10-12 09:51 PM

不過把3歲小孩找去真的就太...................扯了
3歲知道什麼叫洗錢嗎 應該會把錢拿洗水槽裡洗吧
說真的 台灣的辦案真的太爛了
作者: lkk0933283438    時間: 2010-10-12 09:5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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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orazon    時間: 2010-10-12 10:01 PM

這已經是政治操作了
想就知道...他那三歲女兒既沒帳戶也不是人頭
年紀這麼小連講話都不一定講的清楚
而且明明就不是通知...特偵組還說謊...真的是...
選舉要到了...上頭的壓力很大吧...哈哈哈...
要辦也不是這樣在辦
作者: ss30341tw    時間: 2010-10-12 10: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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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cabc0520    時間: 2010-10-12 10:05 PM

蠻無奈的,趕快把錢給政府吧....
作者: ff7085778    時間: 2010-10-12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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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提斯星空    時間: 2010-10-12 10:17 PM

不知最近的法官都在想什麼!
對小女孩都很不公平
而這個也很誇張
叫三歲小要幹嘛!
作者: 用心作主    時間: 2010-10-12 10:22 PM

陳致中痛批特偵組作法是要趕盡殺絕,特偵組則是發出書面聲明,承認的確是書記官在寫通知書時擺烏龍,絕對沒 ...
cabbie 發表於 2010-10-8 10:42 PM

= =
剛剛又去看了一下原來的新聞
但.......確實還是沒有下半部(來源來自TVBS的)
不過個人另外找了相關的新聞做比較,並更正個人的心得

至於黃芳彥啊
就跟王又曾一樣,不可能啦~~~
作者: 701013P    時間: 2010-10-12 10:23 PM

公文屬正式文件,需經層層核章,錯誤的公文發送出去,已經不是單純的疏忽,更突顯流於形式的公文流程!
作者: chyi1982    時間: 2010-10-12 10:30 PM

挖哩
叫小孩去幹嘛呢
指證沒有打電話嗎
作者: 999gold    時間: 2010-10-12 10:37 PM

藍綠不管
傳喚三歲小孩的話能在法院做什麼證據
這些法官 到底心裡在想什麼
台灣司法的悲哀..
白玫瑰才剛結束好不好....腦袋還沒法子轉回來嗎.....?
作者: 傲神    時間: 2010-10-12 10:43 PM

叫一個三歲小孩,能說什麼???你家若有三歲小孩,會如何說明???
作者: cre8jack    時間: 2010-10-12 10:44 PM

本帖最後由 cre8jack 於 2010-10-12 10:47 PM 編輯

引述在01看到的文章..供給把責任推給媒體的開板者與只看標題就回文的鄉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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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龍星:驗屍官,你說上次戚家的那一鍋糖水裏面有毒,是不是?

驗屍官:是,大人。

包龍星:各位,這裏有鍋糖水,一斤砒霜,全到進去,去你媽的,比芝麻糊還糊,這種東西會有人肯喝嗎?

陳知縣:也許戚家的人都笨的像豬一樣,沒辦法。

包龍星:那你來喝一口呀,正點呀,喝了會升天哩。

陳知縣:救命啊……

包龍星:你也像豬頭一樣笨,連你都不肯喝。難道戚家人上下會比你更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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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sefvcxd    時間: 2010-10-12 10:50 PM

本帖最後由 zsefvcxd 於 2010-10-12 10:56 PM 編輯

說實在話.讓一個三歲小朋友要出庭.確實不妥
可是想想因果關係.如果當初陳家不貪那些錢.加上後來說詞反覆.或許有這樣的經驗後.檢方對於陳家的信任也就降低許多
若沒有這些事情發生.那一個三歲小朋友.會有現在這種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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