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歲的菲律賓勞工達文,前年搶劫桃園一家雜貨店,將老闆殺害後性侵其妻,一審遭判死刑,但高院考量,他因女兒罹患先天性心臟病,急需醫藥費才計劃強盜,並無殺人意圖,尚未泯滅人性,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20)日駁回上訴確定。
判決書指出,達文(Sarmiento Darwin Gorospe)因經常委由雜貨店老闆林姓男子匯款回鄉,得知店內抽屜有大量現金,因而心生歹念;2014年4月11日晚間,達文佯裝買儲值卡,持鐵鎚朝老闆後腦重擊,連鎚柄都斷成兩截,老闆雖以左手護頭,但達文惟恐對方報警,又取螺絲起子瘋狂刺林的頭、頸、腹百餘下,直到林已無掙扎抵抗,等確認對方死亡後,開始搜刮店內財物35萬多元。林老闆菲籍妻及10歲、5歲兒女,聽到吵鬧聲下樓查看,驚見達文在搜刮財物,達文竟綑綁3人加以恐嚇,然後性侵林妻逞其獸慾後逃離現場,警方據報循線逮捕達文。
一審判他死刑,但高院透過駐菲代表處,查知達文的在菲律賓的女兒罹有先天性心臟病,自身經濟困窘無力支應醫藥費,為籌款醫治其女而犯下強盜案,考量他犯行雖屬殘暴,但未達極度殘虐,無判死必要,改判無期徒刑,服刑後驅逐出境,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2016-03-02 ETtoday 螺絲起子狂戳老闆成「蜂窩」還性侵人妻 菲勞獲判免死
桃園一名30歲的菲律賓籍勞工達文(Sarmiento Darwin Gorospe)為了搶劫一家雜貨店,用鐵鎚攻擊老闆的頭,打到鎚柄都斷了,又用螺絲起子猛戳了120下,導致老闆的身體變得像「蜂窩」一樣,之後還性侵老闆同樣是菲籍的妻子,惡劣行徑原本被判死刑,但是高等法院唸在他是為了女兒的醫藥費、「還沒有到泯滅人性的地步」,1日改判無期徒刑,而服刑後須驅逐出境。
一命還一命,天經地義。
那些恐龍法官,可能不願意自己沾上血腥,他們每一個決定,代表一個人的生命,所以法官心想能判無罪就無罪,不死刑就不死刑,這樣就能避免染上血腥嗎,其實這樣比槍決執刑官更加罪孽深重。
槍決執刑官工作就是為受害者家屬和死者討回公道,法官也是,但那些恐龍法官似乎將自身潔淨,內心安穩擺至第一,忘了他們學法律的初衷,就是為了....正....義....與....公....理。作者: sval313 時間: 2016-6-22 12:17 AM
我也覺得該判死刑
不判死刑難心服壓作者: a0931115062 時間: 2016-6-22 12:20 AM
法官請問哪樣才是極度殘虐 痛扁你一頓 這樣因該也不算是極度殘虐吧作者: roystyle 時間: 2016-6-22 12:27 AM
That's too ridiculous.
Many judiciaries are not suit the occupation.
Some of them don't have enough social experience to distinguish truth.
They can't realize what victims feel.作者: freewillxlover 時間: 2016-6-22 12:33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6-6-22 12:47 AM
這種法官應該退場,竟然判這麼輕,還說可教化作者: jink 時間: 2016-6-22 01:15 AM